卷第四十七

第 1259 經

大正藏 第 1259 經 ・卷第四十七 第 19 經 ・內部編號 SA1252T02n0099_p0345b24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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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譬如鐵丸投著火中,與火同色,盛著劫貝綿中。云何?比丘!當速燃不?」

比丘白佛:「如是,世尊!」

佛告比丘:「愚癡之人依聚落住,晨朝著衣持鉢,入村乞食,不善護身,不守根門,心不繫念,若見年少女人,不正思惟,取其色相,起貪欲心;欲燒其心,欲燒其身;身心燒已,捨戒退減。是愚癡人長夜當得非義饒益。是故,比丘!當如是學:『善護其身,守護根門,繫念,入村乞食。』當如是學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打個比方好了。把一個鐵球丟進火裡,燒到通紅,整顆鐵球的顏色已經跟火一樣。然後再把這顆燒紅的鐵球放進一堆劫貝棉花裡。比丘們,你們想想看,那棉花會不會馬上燒起來?」

比丘們回答佛:「會的,世尊!」

佛告訴比丘:「同樣的道理。一個愚癡的人住在村子附近,早上穿好袈裟、拿著鉢,進村子裡乞食。如果他走在路上不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舉止,不守好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六個感官的門口),心也沒有專注念頭,看到年輕女人時,沒有用正確的方式去思惟,反而盯著對方的容貌身形看,於是貪欲就生起來了。

「貪欲一起,欲火就燒他的心,也燒他的身。心和身都被燒過之後,他就守不住戒律,修行就退步了。這個愚癡的人從此漫漫長夜要承受非常大的不利和痛苦。

「所以比丘們,你們應該這樣學:『我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舉止,守護六根,心保持正念,再進村子乞食。』要這樣學。」

佛講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