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十七

第 1061 經

大正藏 第 1061 經 ・卷第三十七 第 39 經 ・內部編號 SA1054T02n0099_p0275c22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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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非律,有正律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何等為非律?謂殺生,乃至邪見,是名非律。何等為正律?謂不殺,乃至正見,是名正律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如非律、正律。如是非聖及聖,不善及善,非親近、親近,非善哉、善哉,黑法、白法,非義、正義,卑法、勝法,有罪法、無罪法,棄法、不棄法,一一經如上說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世間有兩種,一種叫『非律』(不合戒律的、不該做的),一種叫『正律』(合乎戒律的、應該做的)。你們仔細聽,好好思考,我現在要為你們說明。什麼是非律?就是殺生,一路下去到起邪見,這些就叫做非律。什麼是正律?就是不殺生,一路下去到抱持正見,這些就叫做正律。」

佛把這部經講完之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

上面講的是非律和正律這對比。其他像是「非聖(不是聖人的行為)和聖(聖人的行為)」、「不善(惡的)和善(善的)」、「非親近(不該親近的)和親近(該親近的)」、「非善哉(不值得讚許的)和善哉(值得讚許的)」、「黑法(染汙的法)和白法(清淨的法)」、「非義(不合義理的)和正義(合義理的)」、「卑法(低下的法)和勝法(殊勝的法)」、「有罪法(會招罪的)和無罪法(不會招罪的)」、「棄法(該捨棄的)和不棄法(不該捨棄的)」,每一對的講法都跟上面這部經一樣,依此類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