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十七
第 1060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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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非法,有正法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何等為非法?謂殺生,乃至邪見,是名非法。何等正法?謂不殺生,乃至正見,是名正法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世間有兩種法,一種叫『非法』(不正當、會帶來惡果的行為),一種叫『正法』(正當、會帶來善果的行為)。你們仔細聽,好好思考,我現在要為你們說明。什麼是非法?就是殺生,一路下去到起邪見,這些就叫做非法。什麼是正法?就是不殺生,一路下去到抱持正見,這些就叫做正法。」
佛把這部經講完之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