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十四

第 617 經

大正藏 第 617 經 ・卷第二十四 第 13 經 ・內部編號 SA0615T02n0099_p0172c24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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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過去世時有一鳥,名曰羅婆,為鷹所捉,飛騰虛空,於空鳴喚言:『我不自覺,忽遭此難,我坐捨離父母境界而遊他處,故遭此難。如何今日為他所困,不得自在。』鷹語羅婆:『汝當何處自有境界而得自在?』羅婆答言:『我於田耕壠中自有境界,足免諸難,是為我家父母境界。』

「鷹於羅婆起憍慢言:『放汝令去,還耕壠中,能得脫以不?』於是羅婆得脫鷹爪,還到耕壠大塊之下,安住止處,然後於塊上欲與鷹鬪。

「鷹則大怒,彼是小鳥,敢與我鬪,瞋恚極盛,駿飛直搏,於是羅婆入於塊下,鷹鳥飛勢,臆衝堅塊,碎身即死。

「時,羅婆鳥深伏塊下,仰說偈言:

「『鷹鳥用力來,羅婆依自界,
乘瞋猛盛力,致禍碎其身。
我具足通達,依於自境界,
伏怨心隨喜,自觀欣其力。
設汝有兇愚,百千龍象力,
不如我智慧,十六分之一。
觀我智殊勝,摧滅於蒼鷹。』

「如是,比丘!如彼鷹鳥,愚癡自捨所親父母境界,遊於他處,致斯災患。汝等比丘亦應如是,於自境界所行之處,應善守持,離他境界,應當學。

「比丘!他處他境界者,謂五欲境界,眼見可意、受、念妙色,欲心染著;耳識聲、鼻識香、舌識味、身識觸,可意、受、念妙觸,欲心染著。是名比丘他處他境界。比丘!自處父母境界者,謂四念處。云何為四?謂身身觀念處,受、心、法法觀念處。是故,比丘!於自行處父母境界而自遊行,遠離他處他境界,應當學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我講一個過去發生的故事給你們聽。從前有一隻小鳥,叫做羅婆。有一天牠被一隻老鷹抓住,老鷹叼著牠飛上高空。羅婆鳥在空中哀叫:『我太不小心了,居然遇上這種倒楣事。都怪我自己離開了爸媽生活的地盤,跑到別人的地盤去玩,才會落到今天這個下場。為什麼今天我被別人控制,一點自由都沒有!』老鷹聽了就問羅婆:『那你說,到底什麼地方算是你自己的地盤、能讓你自由自在?』羅婆回答:『我在田裡犁過的土壠裡才有我的地盤,那裡可以躲開很多災難,那裡才是我父母祖傳的地盤。』

「老鷹聽了就驕傲起來,對羅婆說:『好啊,那我就放你回去,回到你那個土壠裡,看你能不能逃過我的爪子。』羅婆於是脫離鷹爪,飛回到田裡那一塊大土壠下面,安安穩穩躲在那裡,然後又站到土塊上,作勢要跟老鷹比一比。

「老鷹一看就火大:『這麼小一隻鳥,居然敢跟我較量!』瞋心一起就特別猛,全速俯衝下來想抓羅婆。羅婆趁機鑽進土塊底下。老鷹衝得太快,胸口直接撞上堅硬的土塊,整個身體碎掉,當場死了。

「那時候,羅婆鳥從土塊下伸出頭來,唸了一首偈:

「『老鷹用蠻力撲過來,羅婆我守在自己的地盤,
牠仗著瞋心猛烈衝撞,反而招來自己粉身碎骨。
我的本事剛好夠用,是因為待在自己的境界裡,
看著仇敵自食惡果,心中歡喜,看牠那點力氣只覺好笑。
就算你兇殘愚蠢,有龍象百千倍的力氣,
也比不上我智慧的十六分之一。
看看我的智慧多麼厲害,居然摧毀了那隻黑鷹。』

「比丘們!就像那隻老鷹一樣,那隻笨老鷹自己離開父母祖傳的地盤,跑到別人的地盤去打獵,才招來這場災禍。你們各位比丘也要記住這個教訓:在自己應當行走的地盤上要好好守住,要遠離別人的地盤,這個道理你們應當好好學。

「比丘們!什麼是『別人的地方、別人的境界』?就是五欲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追逐五種感官享受)的境界。眼睛看到喜歡的色相,心裡就生起貪愛、染著;耳朵聽聲音、鼻子聞香、舌頭嘗味、身體碰觸,遇到讓自己喜歡的,貪欲就立刻生起。這就是比丘的『他處他境界』,會讓你陷入危險。比丘們!什麼是『自己的地盤、父母的境界』?就是四念處。是哪四項?身身觀念處、受念處、心念處、法法觀念處。所以比丘啊!要走在自己的地盤上,待在父母的境界裡自由活動,遠離別人的地方、別人的境界,這個道理你們應當好好學。」

佛把這部經說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