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六

第 433 經

大正藏 第 433 經 ・卷第十六 第 27 經 ・內部編號 SA0431T02n0099_p0112c02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語音為系統合成・按 Esc 隨時停止 按 Esc 停止

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如來、應、等正覺增上說法,謂四聖諦,開示、施設、建立、分別、散說、顯現、表露。何等為四?謂苦聖諦、苦集聖諦、苦滅聖諦、苦滅道跡聖諦。是故,比丘!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,當勤方便,起增上欲,學無間等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王舍城的迦蘭陀竹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如來、應供、等正覺(也就是佛的三種尊號,分別表示佛的不同德行)所最重視、反覆宣講的法門,就是四聖諦(四種聖者所體悟的真理)。佛會用各種方式來開示、安立、建立、分別講解、廣泛說明、把它呈現出來、把它表露清楚。是哪四種呢?就是苦聖諦(生命本身充滿苦的真理)、苦集聖諦(苦是怎麼來的、起因是什麼的真理)、苦滅聖諦(苦可以徹底止息的真理)、苦滅道跡聖諦(通往滅苦的修行方法的真理)。所以,比丘們!如果你們對四聖諦還沒有真正體悟、還沒有貫通明白,就應該努力下功夫,發起更強的意願,認真學習,直到完全通達為止。」

佛講完這部經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