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

第 306 經

大正藏 第 306 經 ・卷第十三 第 3 經 ・內部編號 SA0304T02n0099_p0087c18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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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時,有異比丘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作是念:「比丘云何知、云何見而得見法?」作是思惟已,從禪起,往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!我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作是念:『比丘云何知、云何見而得見法?』」

爾時,世尊告彼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有二法。何等為二?眼、色為二……」如是廣說,乃至「非其境界故。所以者何?眼、色緣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、想、思,此四無色陰、眼、色,此等法名為人,於斯等法作人想、眾生、那羅、摩㝹闍、摩那婆、士夫、福伽羅、耆婆、禪頭。

「又如是說:『我眼見色,我耳聞聲,我鼻嗅香,我舌甞味,我身覺觸,我意識法。』彼施設又如是言說:『是尊者如是名、如是生、如是姓、如是食、如是受苦樂、如是長壽、如是久住、如是壽分齊。』比丘!是則為想,是則為誌,是則言說,此諸法皆悉無常、有為、思願緣生;若無常、有為、思願緣生者,彼則是苦。又復彼苦生,亦苦住,亦苦滅,亦苦數數出生,一切皆苦。若復彼苦無餘斷、吐、盡、離欲、滅、息、沒,餘苦更不相續,不出生,是則寂滅,是則勝妙。所謂捨一切有餘、一切愛盡、無欲、滅盡、涅槃。耳、鼻、舌,身觸緣,生身識,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、想、思,此四是無色陰,身根是色陰,此名為人……」如上說,乃至「滅盡,涅槃。緣意,法生意識、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,想、思,此四無色陰、四大,士夫所依,此等法名為人……」如上廣說,乃至「滅盡、涅槃。若有於此諸法,心隨入,住解脫不退轉,於彼所起繫著,無有我。比丘!如是知、如是見,則為見法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有一位比丘獨自在安靜的地方專心思考,心裡這樣想:「比丘到底要怎麼知、怎麼見,才算是真正『見法』(看見真理)?」想完之後,他從禪定中起身,去佛那裡,頂禮佛足,退到一邊坐下,向佛報告說:「世尊!我剛才獨自一人專心思考:『比丘到底要怎麼知、怎麼見,才算是見法?』所以特地來請教您。」

那時候,世尊對這位比丘說:「你仔細聽,好好思考,我為你說。

「有兩個東西。哪兩個?眼睛和色(看到的對象),這就是兩個。」(後面詳細展開的部分,跟前面講過的一樣,講到一個重點:)「除此之外都不是它的領域。為什麼?因為眼睛和色作為條件,產生眼識;眼、色、識這三件事和合在一起,就叫做『觸』;觸的同時就產生『受』、『想』、『思』。受、想、思和識,這四個是無色陰(沒有形體的精神聚合),加上眼、色這些有形體的部分,這些東西合起來就被人叫做『人』。我們對這些東西取了各種名字:人、眾生、那羅、摩㝹闍、摩那婆、士夫、福伽羅、耆婆、禪頭。

「我們又會這樣說:『我用我的眼睛看到色,我用耳朵聽到聲,我用鼻子聞到香,我用舌頭嚐到味,我用身體感覺到觸,我用意去認識法。』然後又進一步說:『某某尊者,他叫什麼名字、生在什麼地方、姓什麼、吃什麼、受什麼苦樂、活了多久、住了多久、壽命有多長。』比丘啊!這些通通只是想法、只是標記、只是說法。這一切法都是無常、有為(被條件造作出來的)、由意願和條件所生起的。既然是無常、有為、依緣而生的,那它們本身就是苦。

「而且這個苦,產生的時候是苦,存在的時候是苦,消失的時候是苦,反覆出現的時候也是苦,總之全部都是苦。如果這些苦能夠完全斷除、吐盡、用完、離欲、消滅、止息、消失,剩下的苦不再相續、不再產生,這就是寂滅,這就是最殊勝的境界,也就是捨棄一切殘餘的執著、貪愛斷盡、無欲、滅盡、涅槃。

「耳、鼻、舌、身的部分也一樣:身根碰到觸這個條件,產生身識,三件事和合就是觸,觸的同時生起受、想、思。這四個無色陰加上身根(屬於色陰),這些就被人叫做『人』。」(其他都跟前面一樣,一直講到「滅盡、涅槃」。)「再來,由意這個條件碰到法,產生意識;三件事和合就是觸,觸的同時生起受、想、思。這四個無色陰加上四大(地、水、火、風四種物質元素,是身體所依),這些就被人叫做『人』。」(內容也和前面一樣,講到「滅盡、涅槃」。)

「如果有比丘能對這些法心領神會,安住在解脫之中不退轉,對所生起的一切繫縛染著都看清楚並斷除,知道沒有一個『我』。比丘啊!能這樣知、這樣見,就是真正『見法』。」

佛說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都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