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二
第 286 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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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,獨一靜處,專精禪思……」如上廣說。差別者:「譬如載樵十束、二十束、三十束、四十束、五十束、百束、千束、百千束,積聚燒然,作大火聚,若復有人增其乾草樵薪,諸比丘!於意云何?此火相續長夜熾然不?」
比丘白佛言:「如是,世尊!」
「如是,諸比丘!於所取法味著、顧念、心縛著,增其愛緣取,取緣有,乃至純大苦聚集。諸比丘!若彼火聚熾然,不增樵草。諸比丘!於意云何?彼火當滅不?」
答言:「如是,世尊!」
「如是,諸比丘!於所取法觀察無常、生滅、離欲、滅盡、捨離,心不顧念、縛著,愛則滅,愛滅則取滅……」如是廣說,乃至「純大苦聚滅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回到原文 ↑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我回想當年還沒成正覺(圓滿的覺悟)之前,獨自一人安靜地坐著,專心禪修……」如上面所詳說。
不一樣的部分是:「譬如有人載了一綑一綑的柴薪,十綑、二十綑、三十綑、四十綑、五十綑、一百綑、一千綑、十萬綑,把它們堆在一起點火,燒成一大堆火。如果還有人不停地添加乾草和柴薪進去,比丘們!你們認為如何?這團火會不會長久相續地熊熊燃燒?」
比丘們向佛回答:「是的,世尊!」
佛說:「像這樣,比丘們!對於所取法去回味、貪戀、把心綁住,就增長愛;以愛為條件而有取,以取為條件而有有,乃至整個巨大的苦聚集起來。比丘們!但如果這團火正在熊熊燃燒,你不再添加柴草,比丘們!你們認為如何?這團火會不會熄滅?」
比丘們回答:「是的,世尊!」
佛說:「像這樣,比丘們!對於所取法,能觀察它無常、生滅、可以離欲、可以止息、可以捨離,心不再回味、不再被綁住,貪愛就熄滅;愛熄滅,取也熄滅……」像這樣詳說,乃至「整個巨大的苦聚滅了。」
佛開示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