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九
第 243 經
引用與來源資訊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毘舍離獼猴池側重閣講堂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諸比丘於眼味者,當知是沙門、婆羅門不得自在脫於魔手,魔縛所縛,入於魔繫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復如是。若沙門、婆羅門於眼不味者,當知是沙門、婆羅門不隨於魔,脫於魔手,不入魔繫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味,如是歡喜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、愛樂、憎嫉,亦如是說。
如內入處七經,外入處七經,亦如是說。
白話
回到原文 ↑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毘舍離城獼猴池旁邊的重閣講堂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比丘們,假如有沙門(出家修行的人)或婆羅門(古印度修行的種姓階級),對眼睛味著(貪戀其中的滋味),你們要知道,這種人沒辦法從魔(讓人迷惑、束縛人心的力量)的手裡掙脫出來,他們已經被魔的繩子綁住了,落入魔的繫縛裡。耳朵、鼻子、舌頭、身體、意念也是一樣。
「反過來說,如果沙門、婆羅門對眼睛不味著,這種人就不會跟著魔走,能從魔的手裡脫身,不會落入魔的繫縛裡。」
佛說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
如同味著,歡喜、讚歎、染著(黏住放不下)、堅住(牢牢守著不放)、愛樂(喜愛迷戀)、憎嫉(厭惡嫉妒),也是同樣的說法。
如同內入處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六個內在的感官)的七經,外入處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這六個外在的對象)的七經,也是同樣的說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