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

第 161 經

大正藏 第 161 經 ・卷第七 第 21 經 ・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・閱讀約 2 分鐘

引用與來源資訊
內部編號 SA0159 CBETA 引用碼 T02n0099_p0044b16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9-25
語音為系統合成・按 Esc 隨時停止 按 Esc 停止 語音為系統合成 跳到白話

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何所有故,何所起?何所繫著,何所見我?令諸眾生作如是見、如是說:『謂七身非作、非作所作,非化、非化所化,不殺、不動、堅實。何等為七?所謂地身、水身、火身、風身、樂、苦、命。此七種身非作、非作所作,非化、非化所化,不殺、不動、堅實、不轉、不變、不相逼迫。若福、若惡、若福惡,若苦、若樂、若苦樂,若士梟、士首,亦不逼迫世間。若命、若身、七身間間容刀往返,亦不害命,於彼無殺、無殺者,無繫、無繫者,無念、無念者,無教、無教者。』?」

諸比丘白佛:「世尊是法根、法眼、法依……」如是廣說,次第如上三經。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是因為有什麼東西在、是因為什麼東西生起、又是被什麼東西綁住、執著什麼東西、把什麼當成『我』,才會讓眾生產生這樣一種看法、講出這樣一種話呢?他們說:『所謂組成生命的有七種身(七種基本元素),這七種都不是被誰造出來的、也不是用來造別的東西的工具,更不是被變化出來的、也不是用來變化別的東西的;它們不會被殺、不會動、永遠堅固實在。是哪七種呢?就是地身、水身、火身、風身,加上苦、樂,再加上命(生命本體)。這七種根本元素既不是被誰造的、也不是造別的工具,既不是被變化出來、也不是用來變化別的,不會被殺、不會動、永遠堅固實在、不會轉變、彼此之間也不會互相逼迫干擾。不管是福、是惡、還是又福又惡;不管是苦、是樂、還是又苦又樂;不管是斬下強盜首領、是斬下別人的頭,這些動作其實也不會在世間造成什麼真正的傷害。即使有人拿刀往生命或身體之間揮過去,也只是穿過七種身的縫隙而已,並不會真的傷害到生命。在這種觀念下,沒有所謂殺生、沒有所謂被殺;沒有所謂被綁、沒有所謂綁人的;沒有所謂念頭、沒有所謂起念的人;沒有所謂教導、也沒有所謂被教導的。』」

比丘們向佛說:「世尊是佛法的根本、是佛法的眼睛、是我們可以依靠的對象……」像這樣詳說,次第如上面三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