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十七
第 1053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惡法、惡惡法,有真實法、真實真實法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云何為惡法?謂殺生,乃至邪見,是名惡法。云何為惡惡法?謂自殺生,教人令殺,乃至自起邪見,復以邪見教人令行,是名惡惡法。云何為真實法?謂不殺生,乃至正見,是名真實法。云何為真實真實法?謂自不殺生,教人不殺,乃至自行正見,復以正見教人令行,是名真實真實法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世上有『惡法』,還有更糟糕的『惡惡法』;有『真實法』,也有更殊勝的『真實真實法』。你們仔細聽,好好用心思考,我這就為你們說明。
「什麼是惡法呢?就是自己殺生,一直到自己生起邪見(錯誤的觀念),這十種惡行就叫做惡法。什麼又是惡惡法呢?比惡法更嚴重的,就是自己殺生,還教別人也去殺生;這樣一路下去,一直到自己起邪見,又用邪見去教別人也跟著做。這就叫做惡惡法,因為害了自己又害別人。
「什麼是真實法呢?就是自己不殺生,一直到自己持正見,這十種善行就叫做真實法。什麼又是真實真實法呢?比真實法更殊勝的,就是自己不殺生,還教別人也不要殺生;這樣一路下去,一直到自己持正見,又用正見去教別人也跟著做。這就叫做真實真實法,因為自己受益又利益別人。」
佛把這部經說完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