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十四
第 606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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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念處。何等為四?謂身身觀念處,受、心、法法觀念處。如是,比丘!於此四念處修習滿足,精勤方便,正念正知,應當學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修行有四念處(四個專注觀察的根本處所)。哪四種呢?就是專注觀察『身』本身(身念處)、『受』(感受)本身、『心』(內心活動)本身、『法』(一切現象)本身。比丘們!你們對這四念處要修習圓滿,精進努力,保持正念正知,應當好好學習。」
佛講完這部經,眾比丘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