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

第 55 經

大正藏 第 55 經 ・卷第二 第 23 經 ・內部編號 SA0055T02n0099_p0013b13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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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在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說陰及受陰。云何為陰?若所有諸色,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若內,若外,若麤、若細,若好、若醜,若遠、若近,彼一切總說色陰。隨諸所有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。彼一切總說受、想、行、識陰,是名為陰。云何為受陰?若色是有漏、是取,若彼色過去、未來、現在,生貪欲、瞋恚、愚癡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;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,是名受陰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在波羅㮈國仙人住的鹿野苑裡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我今天要為你們講『陰』和『受陰』的差別。什麼叫做陰?凡是所有的色(物質、身體、外在的事物),不管是過去的、未來的、現在的,不管是身體裡面的還是外面的,不管是粗的還是細的,不管是好看的還是難看的,不管是遠的還是近的,全部加在一起就叫做『色陰』。受(感受)、想(想法、認知)、行(意志造作)、識(意識了別)也是同樣的道理:把所有過去、未來、現在,內、外,粗、細,好、醜,遠、近的受、想、行、識全部加起來,就分別叫做受陰、想陰、行陰、識陰。這五項整套就叫做陰。

「那什麼叫做受陰?如果這個色帶著有漏(會漏出煩惱)、又是被人抓取的對象,不管它是過去、未來、還是現在,會引發貪欲、瞋恚(生氣憤恨)、愚癡,還會帶起其他種種高等的煩惱心(上煩惱),這種色就叫做色受陰。受、想、行、識也是同樣的道理:只要它有漏、被抓取、會引出貪、瞋、癡和各種上煩惱,就叫做受、想、行、識的受陰。這就是受陰的意思。」

佛說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